南通市老年大学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学校教学的主要课程资源,也是教师组织教学与学员学习的主要依据,为加强教材管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校在籍学员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各专业课程的教学用书、配套教学资料、讲义等材料,均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向学员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
1.由学校统一选购国家与省级的统编教材,或长三角地区等区域性开发的教材。
2.经教务处批准并审定的由教研组或任课教师选购的其他地区学校使用的教材。
3.由学校组织自我开发编制的校本教材。
4.教材的征订由教务处根据学校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统一组织。
5.每年6月前与12月前办理秋季与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6.要根据每年学员变化与课程变化以及库存情况,适时调整教材征订计划,以避免错订多订。
7.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科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三、教材编制
1.由学校组织参与国家、长三角、江苏省、南通地区老年大学协会(协作委)教材的共编共享,具体落实有关教研组和教师进行开发。
2.学校根据需要,组织校本教材开发,具体落实编制计划、开发团队、经费安排、教材审定、出版等事宜。
3.教研组或教师自编校本教材须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与编制计划。教务处对开发的教材组织审定后,方可推行使用。
4.使用教师编制的与教学配套的讲义、PPT课件、动画、微视频等教学资源,由教研组进行商定。上传网络公开共享的教学资源须经学校审批。
四、教材发放
1.教务处根据各系科、专业、班级人数以及学员入学开班时间统一编制《教材发放计划》,由各系科组织安排。
2.开学初,各班级班主任凭《教材领用单》到书库领取教材,办理相关手续。
3.发出的教材如有装订、印刷等方面的问题可到学校书库调换。
4.学员学习期间教材遗失,需要购买教材,由学员本人到会计室缴纳教材款后,凭票据到书库领取。
5.任课教师教学和系科用书,由系主任凭教务处的《教材领用单》到书库领取。
6.学员中途退学不退购教材。
五、教材保管
1.学校教材由教务处专人负责保管,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排放整齐。
2.教材库要建立《教材帐册》《教材领用清单》《教材库管理制度》等。
3.非工作人员不得在教材库逗留,除正常领用及购买外,教材不得私自借出。
4.教材摆放有序,室内保持干净、卫生、防潮。
5.每学年度末(6月下旬)向教务处提交《学年度教材领用与库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