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老年大学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24 14:12
作者:老年大学
为规范档案管理,更好的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市教育局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形成的各类应该归档的档案,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
2.各种文件和重要资料按时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要办理交接手续。
3.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到防晒、防虫、防潮、防鼠,保持室内整洁。
4.查阅档案一般在档案室阅览区进行,如特殊情况借阅,一天内经档案负责人同意。二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按时归还,并办理借、销手续。
5.查阅档案不得染污、涂改、撕毁、圈点,未经同意不得复印。
6.档案人员要做好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做到存放有序,管理规范,定期清点,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