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总则
1.校长办公会议是对学校重点工作与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决策的最高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
2.校长办公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贯彻办学宗旨和学校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3.校长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学校正副校长以及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员管理处)、科研处(宣传教育处)、后勤处(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4.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内容
1.研究确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各项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举措。
2.研究制订学校规划、方案、决议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讨论商定学校重大活动与项目建设的组织方案。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部门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和考核工作。
5.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工作规程。
6.研究与形成教师的引进、选聘、使用、管理等政策与实施意见。
7.讨论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社会服务、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对外交流等重要事项。
8.通报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9.研究安排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及行政经费的使用。
10.讨论向上级领导机关或部门呈递的请示报告。
11.审定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12.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安排
1.校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确定。
2.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提出,并事先通报与会人员。
3.学校办公会议对议题逐项研究,充分讨论。重大问题可表决决定。如有较大分歧,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再作商定。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办公会议由专人作详细记录。办公室要建立会议决定事项催办制度,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校长室报告。
2.校长办公会议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外传会议讨论情况及不应公开的内容。
3.校长办公会议做出的决定,每个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实施情况或结果要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
4.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责做好落实会议决定过程中的指导、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