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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老年大学服务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11-24 14:01  作者:老年大学

南通市老年大学服务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学校服务岗位人员是指职能办处和教学(专业)系科干部以外的聘用者,主要包括档案、教务、信息、宣传、会计、仓库、卫生等岗位的服务人员。依据市人社局有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的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对服务岗位人员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1.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积极进取,有奉献精神。

2.立足岗位,勤奋敬业,热情服务,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认真履行“聘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接受学校部门的工作考核。

4.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的执行力。

5.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与部门的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离岗脱岗。

6.积极参加学校、部门召开的会议和开展的活动,及时贯彻工作要求。

7.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业务与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与效益。

8.学习和钻研工作业务,不断优化服务效能,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9.技术岗位的人员要争取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10.积极配合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人员开展工作,团结合作,相互支持。

11.尊重与关爱学员,热情服务,增强工作的意识性、主动性与责任感。

12.根据本岗位的特点,服从部门安排,可实行错时上班和适时加班。

13.加强自身修养,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格执行岗位制度与规范。

14.关注岗位安全因素,工作中要防微杜渐,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1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