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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老年大学科研处(宣教处)职能

发布时间:2022-11-23 15:04  作者:老年大学

南通市老年大学科研处(宣教处)职能

科研处、宣教处是学校教育科研、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促进老年教育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管理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科研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学校的教科研课题立项、研究及结题的组织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布置的相关教科研课题任务。

    3.负责组织、指导、落实我市老年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结题、鉴定、报奖、成果转化等管理工作。

    4.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科研、宣教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实施教科研、宣传教育的各项管理制度。

    5.建立和完善科研成果奖励表彰制度,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校科研论文的征集、评选、编辑工作。

    6.牵头组织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网站、《最美夕阳红》校刊(内部资料)、微信公众号、LED播放平台以及宣传栏等环境布置工作。

    7.联系各类新闻媒体,报道学校的办学成果和重大活动,及时宣传老年教育的形势任务和政策法规。

    8.参加学校对外合作交流的谋划、组织、联系工作,参与学校相关文稿的起草、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