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老年大学校长室职能
校长室是学校的最高领导机构,对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事业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能:
1.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本校的办学及教育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对外代表学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老龄工作方针,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为促进社会“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供有效服务。
3.领导和组织学校的管理工作,统筹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以及全年工作计划。坚持行政办公会、理论学习与议会制度,部署、检查、总结、评估各阶段的工作。
4.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工作,坚持政治建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各项事业,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老年大学。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积极探索老年教育规律,加强专业建设,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法,深化教育科研,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6.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坚持勤俭办学,审查学校财务预决算,积极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和现代化建设,督促有关部门为广大教师和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7.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生命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持之以恒抓好教学安全、活动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积极营造“爱国、诚信、和谐、进取”的校园环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正面引导,丰富活动载体,培植爱校情怀,促使学校成为广大学员的精神家园。
9.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外事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省、市老年教育相关活动以及政府部门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定期开展兄弟学校之间的交流互访,搞好联合办学与共建活动。
10.自觉服从上级部门的领导,尊重与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