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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帖为本、教者示范是书法教学中的重要环节

发布时间:2015-10-12 10:22  作者:老年大学

 
                                    南通市老年大学书画系  周宝录

     内容提要:书法班的教学要遵循教育学的一般规律和原则,面对生理、心理相对老化而“只争朝夕”渴求学习的老年人,教者的示范在书法课堂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书法教学中,由对书帖理解较深、有相当书法功底而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示范临帖,让学员亲眼目睹书写过程,从中领悟到书写者的精神状态、书写姿势,执笔方法、用笔过程,起笔、行笔、收笔、结体、用墨、章法等,所谓示范,就是做出某种可供大家学习的典范。
    关键词:书法课程 示范教学 传道授业 解惑
 
    书法课程是老年大学的热门课程,特别是老年人把学匀书法提高到继承传统文化,净化社会环境,修身养性,延年益寿的高度来认识,学习的劲头更足。书法班招生往往场面火爆,一座难求。作为任教者,耳闻目睹老年朋友炽烈的学习热情,感叹之余,思绪必然落于一个点上:如何在有限的单位时间里,让老年朋友学到更多所要学习的知识,让他们强烈的求知欲得到较好的满足。一位艺术大师曾经说过;“正道至上,捷径无门。”对于书法教学而言,正道就是遵循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书法学科的特殊性,结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逐步摸索出切合实际的教育教学方法来。书法班的教学当然要遵循教育学的一般规律和原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的设计安排:复习、评讲、新授、练习、巩固、小结等教学环节,但作为书法教学,特别是面对生理、心理相对老化而“只争朝夕”渴求学习的老年人,教者的示范在书法课堂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教本字帖一般都是名碑、名帖,名家经典,是千百年来一代一代人学习书法的范本,但名家当初是怎样写出来的,那只是历史上短暂的一瞬,已经无法再现。在书法教学中,只能由对书帖理解较深、有相当书法功底而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示范临帖,让学员亲眼目睹书写过程,从中领悟到书写者的精神状态、书写姿势,执笔方法、用笔过程,起笔、行笔、收笔、结体、用墨、章法等,所谓示范,就是做出某种可供大家学习的典范。
    一、书法教学中为什么要特别强调教者示范呢?
  (1)榜样的引导作用。教者示范了,让学员有样可学、有据有依。作为课本的字帖是静态无声的,是历史上的名家书写的结果。而教者课堂上示范是动态的,有形有声的,还可反复,学员可以在教者示范过程中,仔细观察,认真体会,有效模仿,免得捧着字帖干瞪眼;或只听讲解,空头说教,到具体操作时,无所适从。教者示范了使学习具有可操作性。
     (2)眼见为实。常言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光是理论指导,凭嘴说,即使你口若悬、滔滔不绝把永字八法,笔法、字法或者篆书婉而通,隶书精而密等说得神乎其神,理论加理论,脱离了实际,理论显得苍白无力,是灰色的。会让学员如坠云雾之中。教者的示范过程是可视的、生动的,实在的,教者示范是用自己的实际操作,告诉学员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在示范的过程中适当加以理论的解说指导,使理论与实际水乳交融,相得益彰。
    (3)让学员信其道,亲其师。教师是学员学习的引路人。引路人是否有真才实学,是否可敬、可学,要凭教者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展示出来的才能说话,如果教者只教不做,会让学员感到你是“天桥的把式”,徒有虚名。如果教者把理论指导和实际示范巧妙地结合起来,示范过程中展现出过硬功夫,学员对教者就会油然而生敬意,从而把教者的理论和示范奉为圭臬。教者实际示范展示了过硬技艺,学员会觉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还要跟着成功者的脚步”,增加了教者教学的吸引力,人格的亲和力,教学效果就不言而喻了。
    (4)让学员在看的过程中悟道。示范的过程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在教者示范过程中,学员可以调动眼、耳、脑多种器官学习。一般说来,参与的器官越多,在脑海中留下的印象越深。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教者的示范过程中,学员看、听、想、练,开动机器,则能更好地悟出其中的道理,及时练习,及时巩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信息反馈,教学效果会更好。书法学习中,有的技巧,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就需要教者边示范,边解说,让学员既耳闻又目睹,逐步感悟,有时看着、听着,平时久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恍然大悟,茅塞顿开。
     唐代书法家卢携在《临池妙诀》中说:“书非口传手授而能知,未之见也”。清康有为也说:“古人笔法至多,然学者不经师授,鲜能用之。”因为笔法是难以用文字叙述清楚的,所以古往今来都强调学书之法,一定要老师“口传手授”,即教者示范书写。
老一辈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在和成都一位中学教师谈话时,针对当时作文教学的实际,提出“教师下水”作文的主张。所谓下水,叶老说:这是从游泳方面借来的。教游泳,当然要将一些游泳的道理,但是游泳教练不能只在岸上讲,然后把学员推下水,而是要自己下水,我游你看,我游你跟着游,同时讲清游泳的要领,作文老师亦可自己作文,我写你看,给学员示范,同时把自己示范过程中的体会、感悟,向学员解说,指导就更能切合实际,教学效果会更好,书法教学中的临帖与游泳、作文比更具有统一性、规范性,而怎样临帖,怎样书写,除了书法课堂,日常生活中很难获得感性认识,因此,书法课堂上教者的临帖示范,对学员的学习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二、怎样示范:
    课堂上的示范不是简单的我写你看,怎样示范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课前要有充分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备课要备教材,备范字、备学员、备教具。对本课所要教的汉字书写要成竹在胸,对易出现的毛病、重点、难点要了如指掌,对相应的技法要求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要稳操胜券,对此,要试写一遍、两遍。不能凭感觉,教材中有提示语,技法要点的,要先读一遍,然后按照技法要点临写,临好并检查一下是否符合要求。
   (二)示范的方法。示范不能单纯理解为我写得好,我写给你看,应从示范的内容和时间上区别对待。
    (1)整体内容,全面示范。对初级班学员、刚进入书法班的学员,要求学员掌握的字要一字不漏,从前到后,一示到底。让学员有个全面的认识。不回避难写的字,不放过简易的字,这时候的学员几乎是一张白纸,初来乍到。如这一节课要讲20个字,则教者示范二十个字,可分两次、三次但要一字不漏。
     (2)重点内容,重点示范。结构比较复杂、难于掌握的重点内容应着重示范,书写适当放慢、放大,放“特写镜头”,不要平均使用力量,这样使学员加深印象。如写捺画要“一波三折”。《中国书法大辞典》:“一波三折”条解释说:“指写捺笔时,起笔要束得紧,颈部要提得起,捺处要铺得满、拓得开。所谓一笔之中有三折笔势”。单靠这样解释,学员不得要领,加上我们的书法教材,大多是碑拓本,刻工在镌刻每个笔画时很难象用毛笔那样周到、完美地表现一波在折,笔画脉络不够清晰,动感不强。而教者在放大的特写镜头下书写,则脉络贯通,神定气足,动感很强,一波三折,如流水一样,动势清晰,用笔连贯,节奏自然。犹如一道溪流在流行中遇到各种阻碍,有急有缓,有起有伏,煞是优美,而不是直来直去,一泻到底。这样学员则是在优美的享受中学到课本上难以学到的技艺。
    ( 3)难点内容,分解示范。用笔贵用锋。如逆锋起笔,中锋行笔,回锋收笔。可分解示范。不但写慢、写大,而且把一个笔画中的不同阶段分别示范,局部放大,尽量让学员看得真切,听得清楚。这是对教者基本功的重要检验,难点多数情况下也是重点。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往往是一节课成败的关键,所以教者不能等闲视之。
(4)辨析疑点,针对示范。在全面示范,重点示范,分解示范之后,可适当互动、对话,发现疑点,进行解疑式示范。如隶书教学中,有人对蚕头雁尾与楷书中的“燕尾”混淆不清。教者可在讲清隶书“蚕头雁尾”和颜楷中“蚕头燕尾”的区别后,分别示范,并讲清不同的用笔方法,不同的视觉效果,提醒学员不可混为一谈。疑点问题虽然不多,但这往往是学习中的障碍。所以教者自己首先要吃透、吃准切不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当然对学术界有争议,尚无定论的,或自己一时没有弄懂的问题,则应该如实说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面对老年人,书法教学中的示范书写应注意三忌:一忌快,二忌写得小,三忌交代不清,拖泥带水。
    示范时的写不是单纯的写,也不是表演的写,而是为讲解用笔、结构等技法要点服务的。所以示范时的写要与讲解时的说恰当地配合,才能相得益彰。如果说与写是两张皮,各自独立,则收效甚微。
示范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借助于现代教学设备,如投影仪、电脑、电视等。教者如果没有把握,则要课前先试用,以免课上“卡壳”。
示范是直观教学的重要形式,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是各科教学中特别是书法教学中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应在教学中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认识论原理,不断实践,不断点结。示范过程中,不要拘泥于一种方法,可从实际出发,即从学员的需求出发,灵活变通,不拘一格。学员可围观,可插话,可提问,把课堂搞活,使课堂教学在活泼、有序中进行。
    三、消除疑虑,坚持示范
    示范是贯穿于书法教学始终的重要方法,不是权宜之计,在实施示范的过程中,教者也时有疑虑,时有动摇,因此要坚持示范,必须打消和纠正以下几种模糊认识:
    1、麻烦论。书法教学中要坚持示范,教者平时必须坚持苦练基本功,课前要充分备课,对课上要示范的内容要先对临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加强。课前多麻烦,课上少麻烦,教者多麻烦,学员少麻烦。教者不怕麻烦,是对教学工作极端负责的表现,平时不偷懒,课上不出丑。只要你书法基功扎实了,对工作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自然就不觉得麻烦了。
    2、露馅论。示范,即老师所“示”必须能称得上“范”,即能让学员作为“规范”、“榜样”来学习,才能叫示范,老师所示范的必须跟原帖书家的用笔、结体、韵味相近,甚至惟妙惟肖,包括教者的执笔方法,身体姿势,也力求规范,足以值得学员效法、模仿。所以教者必须做到“察之尚精,拟之贵似。”但教者不是天才,“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时在课上,众目睽睽之下,也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好像“露陷”了。教者这时要临变不惊,卖事求是,勇于自我否定,当场说明,可以重写,也可作为优劣对比的“拙笔实例。并借此说明易犯的毛病,请大家共同注意,切不可闪烁其辞,遮遮掩掩。当然关键是平时多练基本功,要有过硬的本领。
    3、小儿科论。有人认为,教者示范是小儿科,是低层次的,甚至认为不登大雅之堂,这是对教学的直观性和书法教学的特殊性的误解。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认为:教坛上的高人、名师应该是洋洋洒洒、长篇大论、滔滔不绝,殊不知,书法教学要落实在“书写”上。要面对现实,加强直观,教学的基本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最具直观性的方法就是“示范”。对初学书法又耳目欠佳的老年人来说更是这样。书法教学的操作性强,老年人更是眼见为实,书法教学离开了示范,则成了“隔靴抓痒”,不能奏效,教者也就成了“天桥的把式——光说不练”的江湖艺人。
    唐朝散文大家韩愈在《师说》中写道:教师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即讲授道理,传授学业,解释疑感。书法教学中的示范是:“传道、授业、解惑”的最有效途径。既然沾在老年大学的讲坛上,就要做老年学员的“良师益友”。唐代大书法家褚遂良说:“良师不遇,岁月徒往。”我们要做理论上言传、实践上示范身教的良师。书法教学上的良师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本身在书法上有扎实的功底,有深厚的书学理论,真正懂得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等基本技能;2、具有愿意悉心传授、诲人不倦的无私之心;3、必须懂得老年教育学、老年心理学、书法教育学,懂得教学艺术,课堂上正确施教、科学施教。
    书画大师启功先生为北京师范大学题写的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应是启发我们每个教师努力奉行的金科玉律,欲做良师,先要示范。书法教学更是如此。
 
 
                                       ( 网站编者注:该论文获南通市第二届老年教育教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